乌兰察布市红十字会内设办公室、赈济救助救护科、宣传筹资培训科、监事会秘书科,设立机关党支部。
一、办公室主要职责
1.承担会党组和机关日常服务保障工作。
2.拟订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,拟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。
3.负责机关会议组织、综合性材料起草和机关文电运转、政务信息、督查工作,综合协调各科室、单位重点工作。
4.承担党务、政务、事务、人事、劳资、财务、安全、保密、信访、档案管理、信息化基础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、对外合作交流等日常事务。
5.指导全市红十字会工作,组织协调与自治区红十字会的对接工作。
6.负责本级新闻发布及门户网站及公众号建设、维护、管理。
办公室主任:王晓军
联系电话:0474-8303216
二、赈济救助救护科主要职责
1.负责全市红十字赈济救援、人道救助、应急救护工作并拟制应急预案。
2.承担赈济救灾救护管理事项,统筹实施各类资金支持的人道救助项目,主要负责开展符合人道宗旨的各类社会救助、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项目的人道救助、款物发放、各项社会救助、款物领取、下拨、救助情况登记造册统计上报等工作。
3.指导全市红十字系统应急救护工作,指导开展应急救护培训,负责制定全市应急救护培训计划,在重大自然灾害、突发事件中组织开展专业医疗救援及群众性救护活动,承担组建全市红十字赈济救援队伍并开展实战演练。
4.在自然灾害突发时组织开展红十字会救援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灾情,呼吁国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;指导全市红十字会在自然灾害、事故灾难、突发公共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。
5.参与全市红十字应急救护网络建设,组织协调与自治区红十字会在备灾救灾救护等方面的工作。
6.承担无偿献血、造血干细胞捐献、遗体、人体器官捐献的管理工作,负责依法参与、推动开展无偿献血、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动员、报名登记、血样采集、信息反馈、资料录入、再动员、捐献等工作。
7.依法开展和推动遗体、人体器官(组织)捐献工作,负责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、报名登记、捐献见证、人道救助、缅怀纪念等工作。
8.开展和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宣传动员及申报表彰等工作。
赈济救助救护科科长:白晓东
联系电话:0474-8320335
三、宣传筹资培训科主要职责
1.承担全市红十字运动知识、国际人道法传播及红十字法律法规宣传,牵头会机关各项重大活动的宣传工作等。
2.负责指导和推动全市红十字人道资源动员、基层组织建设、红十字青少年和志愿服务工作,发展红十字会员和红十字志愿者。
3.推进红十字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建设,负责市本级理事的推荐、联络和协调工作。
4.负责所属旗县市区红十字会信息的收集、采编和报送工作。
5.巩固、拓展和探索多元化长效筹资募捐途径,提升人道资源动员实力能力。
宣传筹资培训科科长:王宏
联系电话:0474-8320308
四、监事会秘书科主要职责
1.承担监事会日常工作,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、信息编报、机要保密、文电档案、信访接待等工作,为监事会履行职责做好保障和服务;
2.负责组织筹备监事会各类会议,承担会务保障工作;承办监事会交办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,督办监事会会议决定事项;
3.围绕红十字会中心工作,组织监事开展学习交流、调查研究,提出意见和建议;
4.负责与监事的联络沟通,服务保障监事履行监督职责;
5.落实监事会监督检查、调查研究、学习培训、述职考评等工作,完善制度建设、优化服务能力;
6.协调旗县红十字会监事会工作,推动工作交流与信息沟通;
7.完成会党组和监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监事会秘书科科长:弓俊利
联系电话:0474-8268951